重庆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
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简介
一、参保对象
(一)沙坪坝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可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并分别报销。
二、参保时间、参保待遇有效期
2017年9月新生入校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有效期从2017年的9月1日起至2018的
8月
31日
止。
三、参保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疗保险2017-2018学年参保缴费档次,普通参保人员:一档140元/人.学年,二档350元/人.学年;城乡低保、重度(一、二级)残疾及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一档40元/人.学年,二档210元/人.学年。
四、参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帐户金额350元/人.学年(按重庆社保局规定,只能限本校校医院就诊时使用),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
(二)住院
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次、二级医院300元/次、三级医院800元/次,报销比例:一档参保的大学生校医院(校医院为一级医院)和校外一级医院80%、校外二级医院70%、校外三级医院60%,二档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学年度报销封顶线: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三)特殊疾病门诊
1. 重大疾病门诊
重大疾病病种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白血病。
符合报销政策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学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10万,二档12万。
2. 慢性疾病门诊
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
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学年内报销封顶线为2400元,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四)意外伤害门诊
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其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8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元。
(五)计划生育补助
对大学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给予每人100元的产前检查和400元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低于400元的补足400元。
(六)大病补充保险
参保大学生普通住院和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后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12917元的,再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报销,学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0万元。
五、医疗费用结算
(一)重庆籍学生在原籍地办理过居民社保卡且有使用记录的无法进行身份证无卡结算,必须凭原籍地办理的社保卡进行门诊结算,无卡或未使用过社保卡的,可以进行身份证无卡结算,外地学生使用身份证无卡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庆市外发生的医药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的费用,回本校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手工报销。对2017-2018学年度发生的医药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底。
如有政策疑问请联系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联系人:陶涛
联系电话:65022065
重庆科技学院医院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