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开展《民法典》培训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广大职工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2月27日下午,校医院开展了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培训。
本次培训由医院支部书记曾丹主讲,培训内容包括《民法典》颁布及其时代意义、医疗损害责任的新变化、病历书写问题、保护患者隐私的注意事项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结合相关的医疗纠纷案例,让整场培训生动而精彩。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对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和防范医疗风险,起到了深刻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