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手工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离退休处:
按重庆市离保所的规定,市级单独统筹离休干部(主要是在异地生活的离干)及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在2019年发生的需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截止日期为
2020年
1月
15日前
,过时将不予接件报销;按此要求,我校离休干部及二乙以上残疾军人凡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资料,请于2020年1月5前交学校医院医保办公室,以避免报销件因跨年度失效而造成损失。
按重庆市市级医保规定,凡在2013年11月以前获得工伤的职工,在本年度有工伤医疗费用发生未进行报销的,请务必在
2020年
1月
5日前
将需报销的医疗费用资料交我办,以避免报销费用因跨年度过期造成损失。
按沙坪坝区医保中心的规定,我校异地就医职工(主要是在异地生活在编职工)需手工医疗费报销截至时间为2020年3月初,由于我校属学校单位在寒假期间无法办理报销事宜,故请有上述情况需报销的职工,务必在
2020年
1月
13日前
将需报销的医疗发票交我办,以避免报销件因跨年度失效造成的损失。
特此通知!
重庆科技学院医保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